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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阳原重要通知!将集中整治这些行为!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德刚
    2023-03-08 21:29:11    来源:你好阳原   转载
    为全面落实县委、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,进一步提升我县交通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,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、有序,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,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23年3月10日起至4月10日,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    一、整治内容
    1、机动车不得乱停乱放,必须按箭头指示停放在停车泊位内。
    2、行人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、不得闯红灯、翻越护栏等。
    3、驾驶非机动车必须佩带安全头盔,不得走机动车道、逆向行驶等。
    4、非标车严禁上道路行驶。

         二、整治措施
      (一)对不遵守本《通告》规定,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,将依法严查严处并在各类媒体曝光,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抄告所在单位。
      (二)对拒绝、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公安机关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    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增强安全意识、文明意识,积极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、和谐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    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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